根据《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意见》(川教函【2018】16号),四川省教育厅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》(川教函【2019】473号),以及《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》等相关规定,拟认定2023级吉候叶夫等361名同学为2025-2026学年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”,现向全院公示,具体名单见附件。
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(2025年9月22日—9月24日),凡对上述同学认定为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”有异议者,请及时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我院资助工作评议领导小组反映。
地址:厚德楼502办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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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9月22日